钟山县3名科级干部充当“保护伞”被“双开”

广西纪检监察网     2019-08-13 08:26     浏览:3177


据钟山县纪委监委消息:钟山县纪委监委对该县花山瑶族乡原党委委员、副乡长钟永鸣,原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钟远章,原人大副主席杨其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从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在依法打击非法采砂行动中,3人通过当场查获不处理或者不查处的方式,包庇、纵容非法采砂人员,为非法采砂人员提供保护,并向非法采砂人员、工程老板收取、索要“好处费”合计11.39万元。另查明,钟永鸣还收受工程老板4.5万元好处费。

钟永鸣、钟远章、杨其寿作为党员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2019年4月,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钟山县纪委监委研究,并报钟山县委批准,给予钟永鸣、钟远章、杨其寿3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9年8月2日下午,贺州市钟山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钟永鸣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判处杨其寿、钟远章有期徒刑各一年一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编辑:覃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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