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专项治理工作再提升 1-7月立案202件

贺州市纪委监委     2019-08-27 13:14     浏览:2735


贺州市纪委监委以深化乡镇片区联合执纪审查为载体,以“五个推动五个解决”为抓手,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提升年活动。1-7月,全市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20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1人,组织调整或处理172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

推动监督力量下移,解决基层人手不足等问题。市纪委监委领导和5个监督检查室、23个派驻(出)机构联合县(区)纪委监委力量,对应联系指导15个乡镇片区联合执纪审查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整合市县乡三级监督力量下沉基层一线,破解乡镇日常监督力量少、查办案件水平有限等问题。1-7月,市、县(区)纪委监委领导累计蹲点245天,发现问题数136个,经筛选发现可查性的问题线索42个。

推动项目“零距离”监督,解决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督促扶贫项目主管部门罗列片区内的扶贫项目清单并报中心备案,各中心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扶贫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拨付等情况。在项目前期,中心及时了解项目基本情况,收集并现场核验项目相关资料。在项目招投标阶段,中心有针对性地派人全程监督。在项目建设中,中心联合项目主管部门开展检查并收集问题线索。通过事前、事中、事后的“零距离”监督,发现了扶贫项目、资金违纪和腐败问题线索81件。

推动问题线索及时发现,解决“等米下锅”等问题。在中心设立信访接待点,联合市县乡三级开展扶贫领域公开大接访活动和问题线索大清理大起底大排查活动,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收集问题线索。目前,全市15个中心发现问题线索219件占59.7%,立案151件占74.8%。加大对深度贫困村和扶贫责任部门的巡察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工作作风等问题线索20条。

推动监督问责再精准,解决基层干部不敢担当等问题。充分发挥直接对基层干部开展面对面监督、一线监督,重点监督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7月,全市查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8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8人。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落实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推动责任传导全覆盖,解决“上热中温下凉”等问题。建立县(区)纪委监委班子联系乡镇片区制度,定期研究部署片区专项治理工作,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对工作落实不力、成效不明的县(区)或乡镇领导进行约谈提醒。组织民政、住建、教育、卫生等部门开展“小专项”治理,督促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资金等问题。目前,全市查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案件3件、监管不力问题案件47件;发现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档案不齐、审批不严等问题涉及农户387户;追缴违规领取农村低保资金28万余元,并发现一批问题线索。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