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人才优惠政策十问(其二)
问:哪些落户贺州工作的人才能够享受到安家落户的优惠政策?优惠的具体标准怎样?
答:贺州有着非常好的崇尚人才、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为了充分让人才安心在贺州工作,贺州市出台了《关于加快人才引进与培养的若干规定》。各类人才安居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第一类对象补贴标准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引进对象洽谈商定。
第二类对象补贴标准40万元。
第三类对象补贴标准30万元。
第四类对象是急需紧缺专业的、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或者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补贴标准20万元;其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或者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补贴标准15万元。
第五类对象是我市急需紧缺专业的、且具有硕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补贴标准10万元;其他具有硕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补贴标准6万元。
第六类对象补贴标准为6万元。
第七类对象补贴标准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