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条例》及《实施办法》 推进我区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

广西日报     2019-12-18 14:38     浏览:3004


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的主阵地,是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是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1956年成立以来,社会主义学院一直得到中共中央历代领导人的关心重视。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学院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社院建院60周年之际专门致信祝贺,并多次就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和社会主义学院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18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印发《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集中体现了中共中央对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和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为做好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提供了方向引领、基本遵循和法治保障。

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颁布后,自治区党委领导进行了认真学习,并将制定《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列入自治区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工作要点及《2019年自治区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广西社会主义学院组织开展了深入的社会主义学院工作调研,起草了《实施办法》(代拟稿),在广泛听取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进行了反复修改完善,于2019年10月1日经自治区党委审定正式印发全区执行。

《实施办法》秉承《条例》基本框架、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在坚持社会主义学院性质地位、总体要求、工作方针、基本任务、培训目标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立足实际、坚持实践创新,从我区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和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实际出发,对加强我区各级党委对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领导及社会主义学院工作实践作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具有鲜明的实践特色。

一是明确职责任务,进一步加强党对社会主义学院的领导。《实施办法》明确我区各级社会主义学院是本级党委直属事业单位,由党委统战部指导和管理,对各级党委的领导及各级党委统战部的指导和管理作出全面规定。明确我区各级党委把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纳入本级党委整体工作部署和统一战线工作总体安排,将社会主义学院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明确我区各级党委统战部加强与党委组织部协商,制定和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统战干部及党外代表人士参加社会主义学院培训的规划和计划,做好学员调训工作。

二是理顺体制机制,确保了社会主义学院职能作用发挥。《实施办法》理顺了社会主义学院的领导体制,明确与党校(行政学院)合办的社会主义学院的党组和领导班子配备,要求设立统战教研机构,保证人员和经费,确保社会主义学院职能发挥。《实施办法》还对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加强对设区市、县(市、区)社会主义学院(校)的业务指导作出明确的规定。

三是破解办学瓶颈,描绘了社会主义学院发展的基本蓝图。《实施办法》提出规范班次学制、推进学科建设、加强统一战线智库建设、打造海内外文化交流平台、抓好网络培训与网络统战、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办学保障等具体要求,为切实解决我区社会主义学院长期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指明了方向,进一步细化社会主义学院改革发展的路线图,更好地突出统战特点、党派特点、边疆民族地区特点。

四是立足新时代“大统战”格局,发挥好统一战线工作重要部门的作用。《实施办法》强调社会主义学院要围绕“大统战”格局扎实推进改革创新,积极拓展教育培训的对象和范围,运用信息时代新技术拓宽培训的覆盖面、创新培训的方式方法,提高共识教育的成效;围绕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开展理论研究,为党委、政府沟通思想、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提供有益参考;加强联谊交友,广交深交党外朋友,在协调多元诉求、凝聚政治共识方面展现新作为;加强中华文化、广西地域文化的研究,充分利用广西的区位优势,助推中华文化、广西地域文化的国际传播,助力海外统战工作。

《实施办法》是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举措,是对《条例》的具体化,为推进我区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和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必将有力推动新时代我区统一战线工作开创新局面。

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及《实施办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各级党委和统一战线的重要任务。《条例》及《实施办法》是党内法规,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各级党委要把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和党的法规执行到位、落实到位;要从人心向背、政权稳固的高度,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统一战线人才培养和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担负起社会主义学院的领导责任,推动“四个纳入”,即将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纳入党委整体工作部署和统一战线工作总体安排,将社会主义学院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将社会主义学院智库纳入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力量,将社会主义学院办学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总盘子;要切实解决社会主义学院体制机制问题,确保社会主义学院职能作用的发挥。

各级党委统战部作为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具体指导、管理者,要把握好办学方向,指导社会主义学院贯彻中国共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确保“社院姓社”。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社会主义学院工作,从各自实际出发,在帮助社会主义学院加强政策支持、开拓办学渠道、破解发展难题、提升培训质量等方面提供更多支持。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工商联组织要切实增强对社会主义学院的“主人翁”意识,既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学院建设,又积极建言,主动参与院务咨询委员会工作,对社会主义学院的建设发展和业务工作提出具有针对性、前瞻性又符合实际的意见建议,办好“联合党校”。

社会主义学院要对标《条例》及《实施办法》,加强自身建设。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做好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突出政治培训,强化政治共识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培训的主题主线,贯穿教学培训的全过程,持续推进新思想系统权威进教材、生动有效进课堂、刻骨铭心进心脑,教育引导统一战线广大成员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不断提升办学水平。

贯彻落实《条例》及《实施办法》,是全党的工作,需要全党重视,共同来做。全区各级党委、统战部门和相关单位、各级社会主义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紧密团结合作,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动社会主义学院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为加强我区统一战线工作,加快提升全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徐绍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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