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加强在疫情防控一线发展党员

贺州先锋     2020-02-22 09:55     浏览:1158


为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落实落地,2月19日,中共贺州市委组织部出台了《关于加强在疫情防控一线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采取四项重点措施,进一步加强在疫情防控一线发展党员工作。

深化入党积极分子“源头工程”。各级党组织要把疫情防控一线作为发现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主战场,通过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深化入党积极分子“源头工程”,建立在疫情防控一线递交入党申请书人员信息库。充分发挥党员“传帮带”作用,采取“一对一”或“多对一”的方式,加大教育引导力度,在疫情防控一线吸引更多优秀对象向党组织靠拢,积极递交入党申请书,培养更多的入党积极分子。承担疫情防控重要任务的医院、疾控、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等单位党组织,要大力引导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优秀的对象积极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发挥核心作用,指导村(社区)党组织在疫情防控一线吸引更多优秀青年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把好人选关口,统筹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联合村(社区)党组织,做好在疫情防控一线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等工作。

加大疫情防控一线发展党员力度。各级党组织要把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及时吸收入党,传递社会正能量,引导更多优秀青年在重大考验面前敢于冲锋在前,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对在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本人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的对象,经党支部研究同意,报上级党(工)委批准,可缩短培养时间,及时吸收为预备党员。对近年来因受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限制,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较长未及时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入党积极分子或未及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人,如在疫情防控期间表现优秀,本人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的对象,按照能发展就发展的原则,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后,报上级党(工)委批准,可及时吸收为预备党员。

规范疫情防控一线发展党员要求。疫情防控不仅是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重大挑战,也是个人政治品质的试金石。在疫情防控中发展党员的,在申请人递交的入党申请书中要有本人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表现和思想认识等内容,党员本人、入党介绍人、上级党组织指派的谈话人、党支部、上级党(工)委等要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相应栏如实填写党员本人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表现和思想认识。对在疫情防控期间表现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及时吸收为预备党员。对疫情防控期间递交入党申请书且表现突出的入党申请人,原则上从递交入党申请书之日起,可适当缩短由入党申请人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时间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时间,并及时吸收为预备党员。所有缩短培养期入党的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均需在党员本人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及相关入党材料中注明缩短入党申请人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及原因、缩短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期的时间及原因。已经是预备党员的,按正常程序转为正式党员。

加强疫情防控一线发展党员工作组织领导。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市直各党(工)委要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一线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领导。既要树立导向,释放发展党员红利,吸引更多优秀对象向党组织靠拢,也要严格把关,坚持政治标准,防止动机不纯、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党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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