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民政局2020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聘社会工作人才公告

贺州市民政局     2020-04-17 17:45     浏览:3602


为发挥社会工作人才在基层民政服务供给中的积极作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根据自治区民政厅《2020年全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桂民发〔2020〕1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选聘一批社会工作人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市项目办及八步区、平桂区、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和昭平县18个乡镇(街道)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工作的一线社工共57名(其中项目办为3名社工督导,每个社工站配备3名社工),社工领军人才若干名。

二、社工领军人才待遇

面向全国邀请国家民政部或省级民政厅遴选的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到我市成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开展工作。我市将参照高层次重点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给予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为人才在户籍落地、保障房申请、子女入学、开办社工服务机构、承接社工服务项目(如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工作等)等方面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

三、社工督导及社工的工作福利

(一)薪酬:

社工督导和社工月薪人均3000-3300元(含社会保险),年底根据工作表现发放一定的绩效奖金;

(二)购买意外险;

(三)设立专项督导计划,贴身陪伴,支持一线社工成长;

(四)设立培训规划,提供系列专业培训、参访、前沿讲座等;

(五)以社工为本,保障自由的督导研究、实务探索和成长空间;

(六)支持社工回到家乡,开拓本地化的社会工作;

  (七)项目贯穿社工价值与使命回归的理念;

(八)可持续的职业发展前景与平台;

(九)在每个县(区)招聘人员中确定一名管理者,负责注册1家社工机构,承接本县(区)乡镇(街道)社工服务购买项目。

四、服务内容

(一)社工督导服务内容

善于应用个别、小组、同辈督导、团队服务传送等模式开展工作。能提供行政性、教育性及支持性督导。

督导工作采用社工站点负责制,即专职督导负责6个社工站,每个社工站每月实地督导工作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须参加项目办、本人所负责区域组织的会议、培训、工作坊等工作;指导社工站制定并落实工作计划;协助做好社工站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社工专业培训及团队建设,组织实施专题培训、工作坊、总结交流会等,培育本土化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协同项目办、社工服务机构和社工站开展行动研究,探索、总结社会工作试点服务经验及发展模式;指导社工站传播社会工作理念,协助落实有关政策;完成项目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社工服务内容

.养老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是协助为乡镇敬老院、农村幸福院内的老年人以及农村留守老人等提供综合服务和开展留守老人巡访活动,包括进行身心健康情况评估监测,提供健康、救助、精神关爱、社会支持网络建设、权益保障、临终关怀等相关社会工作服务。

.儿童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是配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妇女等的家庭随访和对象核查,对他们开展监护法制宣传、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设,以及其他救助保护、社会关爱等社会工作服务。

.其他民政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是农村留守妇女的关爱、在城乡社区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推动建立“五社联动”机制,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促进基层慈善事业,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和职业特点,有效推动基层建立慈善捐赠、慈善资源、志愿服务供需对接机制,广泛发掘、吸纳社会力量、社会资源服务困难困境群体,形成可持续性的社会效益。

五、应聘条件

(一)社工督导

1.年龄:22-4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2020年331日止;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3.持证情况:必须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4.专业要求;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专业优先考虑;

5.经验要求:具有3年以上社会工作或公益服务领域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6.社会工作服务站本地户籍、具有较强沟通能力者优先考虑

7.有责任感、团队合作精神,勇于尝试,认同项目理念及社工价值与使命;

8.同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党员或民主党派优先考虑。

(二)社工

1.年龄:22-40周岁;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3.持证情况: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

4.专业要求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专业优先考虑;

5.经验要求:具有社会工作或公益服务领域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6.社会工作服务站本地户籍、具有较强沟通能力者优先考虑

7.有责任感、团队合作精神,勇于尝试,认同项目理念及社工价值与使命;

8.同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党员或民主党派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受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上一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基本称职(不合格或基本合格)情况的,以及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拔任用的;

5.有关法律规定不得任职的其他情形。

六、报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0416日前)

在贺州市级媒体和贺州市民政局网站发布公告,公布选聘职位、资格条件、报名程序和有关要求。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2020423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邮箱:hzscssgk@163.com联系电话:0774-5696271。符合选聘条件的对象,在4160:0042324:00期间发送电子邮件至hzscssgk@163.com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准确填写《应聘简历》(见附件2)。报名时,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个人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与测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后,由市、县民政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和选聘资格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市民政局于424日前在市民政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名人员可登录贺州市民政局网站(http://hezhou.gxmzt.gov.cn/)查询资格初审情况。

七、面试安排(4月30日前)

简历通过者初定2020年4月下旬集中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格证书者直接列为考察对象。参加面试时须带齐个人的相关证书及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将予保密,并只作招聘有关职位用途,有关资料将于收到三个月内销毁。

八、考察与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1:1确定考察对象,市、县民政部门联合组成考察组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重点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奖惩等方面的情况。在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进行资格复审后,由市、县民政部门分别组织入围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等规定执行。

九、录用与上岗

  被录用者与承接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的社工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接受岗前培训后,初定2020年5月中旬统一上岗。

附件:1.2020年全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分布表

      2.应聘简历模板

      3.个人承诺书

 

                                                                   贺州市民政局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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