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浊扬清鼓正气 忠诚履职勇担当──2019年贺州市纪检监察工作综述

贺州日报     2020-04-23 08:44     浏览:1711


伟大时代,共筑海晏河清;出彩事业,激扬风清气正。  

2019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134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552件,立案86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95人,依法留置38人,同比增长171.4%,移送司法机关31人,同比增长138.5%……这些数字的背后,是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一个缩影。  

2019年,在自治区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忠诚履行党章、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神圣职责,正风肃纪,重拳惩腐,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贺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建设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提供了坚强的纪法监督保障,有效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抓好政治监督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管党治党责任缺失问题,就是要扣紧责任链条,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对此,市委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党章以及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制定出台《中共贺州市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市委常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约谈暂行办法》《贺州市政治生态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等制度体系,定期为县(区)和市直部门进行“政治体检”,推动了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市委书记李宏庆率先垂范,一年来,分别与市委班子成员和市管党委(党组)书记谈心谈话,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力的22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重点约谈警示,进一步传导压实了责任。其他市委常委班子领导带头深入县(区)和市直部门检查和指导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2019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强化政治监督,聚焦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打好三大攻坚战、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建设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及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查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等问题24起、履行监督责任不力8人、违反政治纪律问题案件9起。  

2019年,市委坚持深化政治巡察,采取穿插使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提级”巡察等方式,打好“组合拳”,推动一批问题有效整改落实,“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扎实开展了市委第七轮、第八轮巡察,对23个单位党委(党组)进行巡察监督,发现并反馈问题406个,移交问题线索65条。同时,强化扶贫领域巡察监督,实现对贫困县、深度贫困乡镇、深度贫困村巡察监督全覆盖。突出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中央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已按时完成,压实党委(党组)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督促确保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自治区巡视反馈问题完成整改率99.58%,市委第六轮、第七轮巡察反馈问题完成整改率分别为94.87%和96.25%。  

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没有休止符。  

“某村民‘被死亡’这案例是真的吗?”“这么‘乌龙’的事也有?”“这种官僚作风当治”……2019年10月,钟山县公布一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原来,钟山县清塘镇大同村一低保户发现自己几个月低保金未发到银行卡,去了解后才发现是因村党总支部书记未按要求核实有关人员生存状况,以村委会名义给该低保户开具了一份死亡证明,致使该村民户口被注销、低保待遇也被取消,弄得该村民既哭笑不得,又气愤不已。最后该村党总支部书记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对全市各级党组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发力纠治“四风”问题,重点惩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规发放津补贴、收受礼品礼金、私车公养、内部食堂违规接待等问题,严防“四风”反弹回潮。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2019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7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1批次26起,释放越往后盯得越紧、执纪越严强烈信号。强化对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开展“基层减负年活动”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在脱贫攻坚、全力东融中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全市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13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6人,涉及科级干部11人。坚持以案促改,督促有关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健全完善作风建设配套制度。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老虎”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  

2019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提升年活动,实施“六个聚焦”“六项行动”,在项目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开展“抓系统、系统抓”专项整治,依托乡镇片区联合执纪审查中心开展“五推动五解决”。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等突出问题,累计检查扶贫资金83.88亿元,移交问题线索51条,转立案4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691条,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7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7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

强化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通过强化约谈提醒、强化线索摸排、强化通报曝光、强化协作配合,落实“一案三查”“签字背书”等制度,狠抓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案件41件,组织处理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严肃查处龚晖、刘盛永等领导干部充当“保护伞”案件。集中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立案查处4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将5个方面问题细化分解为15个专项整治任务53个具体措施,督促市直各牵头单位制定整改措施123项,细化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完成整改突出问题64个,出台工作制度34项。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站……各级媒体陆续公布12批次专项整治成果,获群众纷纷点赞。  

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必须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稳中求进”工作要求,深刻把握党风廉政建设规律,持续深化“三转”,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三项改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巩固发展。印发《关于深化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贺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调整方案》,分类推进市管企业、市管园区、市管学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开展探索建立政治生态科学评价机制试点工作,加快推进留置场所规范化建设,严守审查调查安全底线,并统筹指导各县(区)同步推进改革,促进纪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一年来,市县两级派驻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441件,谈话函询106人次,初步核实255人次,立案12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9人。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违纪违法问题,严惩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案件,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市共立案864件,依法留置38人,移送司法机关31人。严肃查处了廖家富、莫洋、刘继业、白新德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为鉴,督促有关单位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加强党性教育和廉洁教育,开展“明法纪、知敬畏”专题活动,督促涉案单位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编印《警示教育典型案例汇编》,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60批242起,强化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多措并举淬炼铁军  

打铁必须自身硬。  

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2019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坚定理想信念,做到“两个维护”,培养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  

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及时调整补充和选优配强市县两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及市管企业和园区纪(工)委书记,公开遴选11名公务员和选调25名优秀干部充实市级纪检监察队伍。  

2019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培训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突出政治建设,聚焦精准监督和办案质量,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真正让干部全员受培训、全员强素质、全员长本领。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18套光盘和讲义、“广西纪检监察干部大讲堂”等为重点,强化应知应会业务知识全员培训。全市举办培训班15期962人次、讲堂89期5851人次、调训184人次,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自治区纪委监委举行的3轮应知应会业务知识测试。选派7名年轻干部到扶贫一线锻炼,关心关爱在脱贫攻坚一线的纪检监察干部,帮助纪检监察干部解决实际困难。  

强化自我监督,健全内控机制,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及“十自觉、十严禁”要求,严查执纪违纪、执法违法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全市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25人,立案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

(黄日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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