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2019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

广西纪检监察网      2020-07-01 10:13     浏览:1792


根据自治区绩效办《关于反馈区直机关2019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的通知》(桂绩办发〔2020〕3号),2019年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对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提出了27条意见建议,经梳理归纳为9条。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现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改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整改任务:减少让下级单位报送材料频次,预留合理报送时间,持续整治文山会海和压缩各类检查,尽量避免占用双休日开会,切实为基层减负。强化自身建设,改进工作态度和作风,基层咨询问题时热情服务,力戒官僚主义。

整改措施: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减轻基层负担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基层减负年”的决策部署,大力整治为官不为、文山会海、经典路线、冷硬横推、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5方面19个突出问题。

1.加大统筹力度,科学谋划工作。树立一盘棋思想,对全局性工作统筹谋划,注重质量,尽量减少对派驻机构和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布置工作,科学设定材料报送时间。重点解决随意印发文件、多头要求基层填报材料,文件定密不规范,召开小会多,督查检查考核重“痕”不重“绩”等问题;重点纠正以便函代替正式文件,调研指导不深入等问题;重点克服开会发文部署工作留给基层“消化吸收”时间过短等问题。

2.严格执行会议文件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压缩会议规模,尽量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不层层召开,不任意提高出席人员规格和扩大出席对象范围。压缩不必要的行文,可发可不发的公文坚决不发。严格把关,避免错漏,不断提高公文质量。

3.严格控制“一票否决”事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一票否决”事项,严禁动辄签责任状,变相向地方和基层推卸责任。

时间要求:全年

(二)加强调研和工作指导

整改任务: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特别要强化对党风政风监督、案件工作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及时为基层排忧解难。

整改措施:创新调研方式方法,改进工作作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化领导班子成员蹲点督导制度,进村入户,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指导。

1.解决难题。围绕一体推进“三项改革”、加强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健全完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配套制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县级派驻机构改革落实情况等主题深入市县开展调研,及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

2.加大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在党风政风业务、监督检查、案件线索处置等方面采取“一对一”帮扶方式,及时传达最新精神,传授业务知识。举办业务培训班,针对基层科学设置培训课程和内容,编发内部简报、印发案例指导汇编等,总结推广各市、县有效做法和经验加强对基层工作指导,推动基层干部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

3.加强调研。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纪检监察重点课题调研的通知》,组织对有关领域问题特点和规律进行调查研究,掌握新情况新问题,分析研究对策措施,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文章。

时间要求:全年

(三)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整改任务:加强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督,加大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力度,增强群众满意度、幸福感。

整改措施: 一以贯之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巩固深化“6+2”工作机制,持续对贫困地区专项治理工作“专抓专治”,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实现专项治理常态化开展、深层次推进。

1.抓整改。加大对“四项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条一条对照整改,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对整改缓慢的要督促加快进度,对整改不到位的要督促彻底整改,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6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

2.抓督战。继续紧盯8个未脱贫摘帽县和7个贫困人口在5000人以上的县,聚焦推动扶贫领域复工复产、脱贫工作重心落在“户”上、扶贫资金项目“三公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易地安置工程质量和跟踪服务管理等“五个专项行动”,深入脱贫攻坚一线开展督战,就地解决制约脱贫攻坚任务完成的实际问题和贫困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确保所有县全部如期摘帽,贫困人口全部如期脱贫。

3.抓系统。督促25个扶贫专责部门持续开展“抓系统、系统抓”专项整治,围绕“两个责任”落实,“四项整改”一体推进,扶贫政策精准到户、项目资金落地见效,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等四个方面,履行好部门监管职责,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

4.抓执纪。继续盯住“县里的权、乡里的情、村里的点”,加大查处不收手不收敛典型案件力度,推进问题线索动态清零。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及时公开通报,加强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5.抓鼓劲。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强化正面教育鼓励,为勤政担当干部撑腰鼓劲,为受到诬告干部澄清正名,切实减轻基层干部负担,发挥监督执纪的正能量、正效应,让广大党员干部心无旁骛投身脱贫攻坚工作中。

时间要求:全年

(四)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培训

整改任务:加大培训力度,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培训,特别是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

整改措施:认真落实赵乐际同志关于全员培训工作的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增加培训人数及班次,统筹安排各类培训,向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倾斜,不断提高区市县三级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质量和水平。

1.制定完善年度培训计划,出台《自治区纪委监委2020年培训计划》,统筹谋划全年培训工作。

2.举办专题班、纪检监察业务提升班等系列自办培训班次,持续将思想政治、应知应会、纪法实操作为培训主课,着力提升基层干部专业化能力。

3.在尚未脱贫的8个国家级贫困县深入开展“巡回培训”,提升基层纪检监察队伍执纪执法能力和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时间要求:全年

(五)强化基层队伍建设

整改任务:落实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要求,关心关爱基层纪检干部,充实基层干部队伍。授予乡镇纪委一定监察权。

整改措施: 完善对下级纪委监委“两为主一报告”、对派驻机构“三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积极为工作中受到不实反映的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正名,对被处分的干部进行回访,激励纪检监察干部担当作为、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

1.进一步落实对下级纪委监委考察、派驻机构考核工作机制。出台《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考核办法》《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考核办法》,落实“四个提名考察办法”,优化设区市纪委、区直企业和区管高校纪委班子配备。

2.进一步关心关爱基层干部。规范抽调工作,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注重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

3.完善基层监察职能。出台《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延伸的指导意见》,授予乡镇(街道)一定监察权,实现监督有效覆盖。

时间要求:全年

(六)科学合理设置绩效指标

整改任务:优化绩效指标设置,及时下达指标,合理设置扣分规则,实事求是扣分。

整改措施: 调整指标设置评分标准,精简考核指标,优化指标设置,实现绩效指标设置与自治区党委中心工作相衔接,与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相适应,不断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1.坚决精简指标。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对共性指标的数量和评分细则进行精简。

2.优化指标设置。与时俱进调整考核目标,召开考核目标对接座谈会,广泛征求职能部门意见,对考核目标体系特别是扣分规则进行调整,充实共性指标,完善指标体系,确保考核指标体系设置科学合理、精准规范、务实管用。

时间要求:全年

(七)精准处置案件线索

整改任务:完善问题线索简易处置程序,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督办。

整改措施: 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及时移送承办部门。加强对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的监督,规范督办程序,加强指导,减轻基层负担。

1.规范线索集中管理。指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完善线索集中管理制度机制。

2.规范线索集体决策。指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完善线索集体决策制度机制,进一步提升线索研判集体性、处置精准性、办理高效性。

3.规范问题线索督办机制。坚持依规依纪依法督办,对超期未处置、暂存待查和长期未办结的问题线索进行分类督办。重点抓好中央、自治区党委巡视移交,中央纪委移交、审计机关移交问题线索的跟踪督办。

时间要求:全年

(八)做实做细监督检查工作

整改任务:加强行业监管,精准实施政治监督。

整改措施: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当尽责,加强行业监管,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重点整治、完善制度等措施,依法整治行业乱象,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1.突出政治监督。紧扣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西的“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落地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全面履行职责使命,推动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落实;紧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自觉负责、守责、尽责;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紧扣权力正确运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公职人员严格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做到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权力运行规范。

2.深化民生领域集中治理。聚焦群众所急所忧所盼,围绕教育就业、卫生医疗、生态保护、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左右协同、上下联动开展集中整治,以解决问题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充分发挥派驻机构作用,持续深化开展“抓系统、系统抓”工作,强化对典型案例的督促整改,推动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促进深化改革、建章立制。

3.强化政治巡视。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进一步聚焦被巡视党组织职责使命和核心职能,聚焦行业主管部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突出“关键少数”,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以及违反党的六项纪律等方面问题,督促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经常进行思想“政治体检”,自觉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标对表。

时间要求:全年

(九)做好委机关定点扶贫工作

整改任务(群众反映):田林县潞城乡各烟村南那屯村屯路灯间距较远,建议增加路灯,同时在种植和养殖方面加大产业扶持力度,规范扶贫村资金使用。

整改措施: 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不断加大对田林县帮扶力度,目前田林县已实现脱贫摘帽。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自治区纪委已经整改,一是路灯间距较远问题基本解决。经过协调,上级有关部门投入92.05万元为各烟村5个屯提供263盏路灯,各烟村按照户均约1盏的原则为南那屯(43户)安装了50盏路灯。2020年1月,田林县在各烟村南那屯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结合当地群众的需求,为南那屯新增10盏路灯,南那屯的路灯达到户均约1.4盏,解决路灯间距较远的问题。二是结合实际加大产业扶植力度。按照“以奖代补”政策,根据群众种植生姜、桉树或者养殖猪、马等实际情况,给各烟村全部贫困户(含南那屯的全部22户贫困户)发放“以奖代补”资金和各烟村有耕地的农户(包括南那屯的43户)获得耕地地力保护政府补贴。2020年3月,给南那屯的16户贫困户发放“以奖代补”资金。下一步,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

1.组织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下屯入户,进一步了解是否还存在路灯间距较远的地方,登记在册,积极向上级申请资金购买路灯,优先安装。

2.继续按照第二批、第三批“以奖代补”政策,结合群众种植实际情况,为各烟村剩下的贫困户继续申请“以奖代补”资金,确保应奖尽奖。

3.利用各烟村5个屯的宣传栏,进一步加大上级帮扶资金使用情况的公示力度,组织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入户走访,加大政策帮扶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加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时间要求:全年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2019年绩效考评整改工作在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进行,由委机关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协调,自治区纪委书记负总责,委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口负责、对口协调,责任部门具体落实。责任部门负责人要对所负责的整改任务做到心中有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加强跟踪督办。采取适当方式公布整改方案,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加强对各责任部门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每季度填报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清单,形成工作台账,及时通报工作情况,督促推动整改。

(三)一体推进整改。把整改工作纳入2020年整体工作布局,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部署结合起来,扎扎实实推进每一个步骤和环节,确保每项整改任务扎实有序、优质高效、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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