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调查谈话常用的四种方法策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0-08-13 07:53     浏览:1804


换位思考法

谈话的过程,也是一个从心理对立到心理相容的过程,从心理相异到心理趋同的过程。要想被谈话人听得进去,配合组织开展调查,搞对立是不行的。

首先换个角度、换个位置,站在对方的处境和立场上思考问题,然后再与他进行对话。让被谈话人清楚组织是为他好,并没有彻底否定他的过去,还关心着他的现在与将来。过去的成绩当然可以适当予以肯定,现在的表现也要视情加以鼓励,对于将来的出路,我们也必须予以指明,以让被谈话人作出正确的选择。

对此,我们要引导,要帮助其选择配合调查而不是对抗调查的路。当然对其错误,也必须毫不含糊地指出,并依规依纪依法予以释明。但无论肯定还是否定,都要掌握在被谈话人此时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把握好一个度,循序渐进,从而促使其从对立逐步走向配合。

心理引导法

谈话的过程是一个心理战的过程。看谁具有更加稳定的心理状态和更强的心理适应能力,更加善于捕捉和利用对方的心理弱点。

如,同情心人人都有,但其强弱程度却又有很大不同,如果谈话人的同情心得不到理性抑制,有时就可能被利用。如在某案中,先由两名新同志去和审查调查对象李某谈话,但笔录做出来以后,大家一看就感觉李某在编瞎话。这两位谈话人却说:“李某的态度诚恳,交代是可以采信的。”后来由两位老同志谈,几个回合后,李某就败下阵来。

反过来,如果我们抓住了被谈话人拒供、假供、试供的心理原因,可以顺水推舟,明确告诉他:我知道你现在想的是什么。对其假话、托词及时予以揭露,并适当给以台阶,告诉他人到了这个地步,为自己打算是正常的,但必须分清是非曲直,不能知错不改、错上加错,在违纪违法的泥沼里越陷越深。

总之,心理引导的目的,是要有利于被谈话人向善、向好,而不是向恶、向坏,不能让其走入心理绝望的境地。对于谈话人来说,只要谈话本身不走入僵局,被谈话人愿意听我们说话,我们就要有耐心、有信心,充分信任并给予机会,通过心理引导深入细致地做好被谈话人思想政治工作。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所谓水到渠成、铁杵成针,所谓不怕慢、就怕站,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矛盾追踪法

矛盾追踪法是指利用被谈话人在谈话中暴露出的矛盾,结合所掌握的证据材料,在综合分析判断的基础上,追踪、揭示和突破矛盾的一种谈话技巧与方法。

相关矛盾一般包括如下几方面:一是被谈话人情绪上的矛盾,如平时能言善辩,现在却沉默寡言;二是被谈话人判断上的矛盾,如其对形势、政策的理解与实际情况的矛盾;三是语言上的矛盾,如前言不搭后语;四是事实上的矛盾,尤其在一些细节上,谎言之下难以自圆其说;五是逻辑上的矛盾,歪理邪说前后不通;六是与其他涉案人员陈述之间的矛盾等。

利用矛盾,可以动摇和瓦解被谈话人的抵触心理和顽固态度,使其认清形势,如实讲清自己的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利用矛盾,首先要抓准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这就要求谈话人必须认真分析相关口供及证据材料,找出并核实足以击中被谈话人要害的矛盾点。然后,利用这些矛盾点追踪、揭示被谈话人的问题,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突破其心理防线。

迂回包抄法

就是先不急于切入谈话主题,而是先从一些生活琐事入手,如是否有需要向亲属交待的事宜、接受谈话前是否办妥所在单位的交接事项等。在被谈话人逐渐放松戒备心理、能够正常对话后,再渐进问清其简历等基本情况,然后趁势递进,切入谈话主题,使其意识到既然已经回答了前面的提问,如再回避主要问题,于情于理都站不住脚,从而只好作出回答选择。也即在谈话中有意识地绕过主要问题,从侧翼追踪提问。这样可以让被谈话人精神不致过于紧张,无意中谈出对案件有价值的情况,或者暴露一些可供利用的矛盾点或者破绽,为最后追问主要问题创造条件。

使用这种方法,一定要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既要避免暴露谈话意图,又要使被谈话人的回答不离开中心。发问要具体、逻辑性要强,使被谈话人没有太多思考的余地。当把与主要问题有关联的一些具体问题逐个问清楚之后,再选择适当时机,集中力量追问主要问题,使其陷入无法回避、推脱不了的局面,只好老实交代问题。

当然,一些同志在办案中还总结了许多可学可用的好经验好做法。需要特别加以说明的是,任何经验做法都不是死板的教条,他人的经验做法,只是给我们指引了一个方向、指出了一条路径,我们需要重点学习掌握的,是他们的思想方法和思维方式,而不是现成的、具体的经验做法。审查调查实践永远是千姿百态的,谈话对象是形形色色的,对谈话工作的探索也是永无止境的。我们学习的目的,不是为了照搬照抄,而是为了活学活用、学以致用。(黄璞 李永红 作者单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十二审查调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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