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开展四个专项行动,事关党支部建设

贺州市委组织部     2020-09-18 20:51     浏览:1297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9月4日,贺州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达标创优四个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按要求高标准开展“四个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党支部“提质聚力”。

贺州市基层党建“提质聚力”专题会议

通知决定,在9-11月集中开展规范组织设置、规范党员管理、规范组织生活、规范基础保障“四个专项行动”。聚焦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重点整顿党组织应建未建、组织设置不规范、支部隶属关系不顺畅等问题;整顿对发展党员工作不重视、程序不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不规范,党员教育培训、谈心谈话活动开展不经常,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不及时等问题;整顿组织生活参与率不高、开展不及时、程序不规范、政治性不强、实效性不好等问题;整顿党内生活、党内监督、党员管理服务、支部工作运行等工作制度机制不健全,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不完善,基础保障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通知强调,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市直各党(工)委要督促指导所辖党支部对照“四个专项行动”重点整顿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不足,列出问题清单。要聚焦清单中较为突出的问题制定有效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扎实开展集中整顿;存在问题较多的要列为软弱涣散党支部,并制定专人负责跟踪指导。要对所辖党支部开展“四个专项行动”成效进行评估,并把整顿成效作为党支部星际化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强化结果运用。要建立长效机制,自2021年起,每年9月-11月集中开展“四个专项行动”,对各党支部组织设置、党员管理、组织生活、基础保障等方面进行1次排查整顿

通知要求,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市直各党(工)委要把开展“四个专项行动”作为提升基层组织力的重要任务来抓,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组织推动,确保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落细落实。要准确把握各级各领域党支部的特点,强化分类指导,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工作督导,强化跟踪问效。要及时提炼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宣传党支部建设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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