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烟草专卖局关于举行《贺州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贺州市烟草制品零售点经营场所条件规定》听证会的公告

市烟草局     2020-10-20 15:07     浏览:3731


为确保贺州市辖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划及经营场所条件规定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3号)程序要求,我局决定对《贺州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贺州市烟草制品零售点经营场所条件规定》举行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0年10月29日9:30-11:30。

二、听证地点

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485号(贺州市烟草专卖局办公楼九楼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

《贺州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草案)》《贺州市烟草制品零售点经营场所条件规定(草案)》。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

根据行政许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代表17人,由卷烟零售户代表6人、消费者代表3人、旁听代表3人及相关单位代表5人组成,听证代表采取自愿报名或相关单位组织推荐的方式产生,如报名人数超过限定人数,则依据报名顺序进行选定

五、听证会报名要求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有效的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

2、能独立表达个人意志,具有较强法制意识,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宏观经济政策。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0日8:00至2020年10月26日17:30。

报名地点: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485号(贺州市烟草专卖局三楼313室)。

联系人:全宏敏。

联系电话:0774-5209230

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有效证件到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七、听证会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代表一旦确定,应当准时到场参加听证,不得另行委托他人。

(二)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

(三)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会主持人许可。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烟草专卖局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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