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项目落选反馈机制亟待建立

中国组织人事报     2020-11-23 08:28     浏览:3026


人才项目是发现人才、培育人才、集聚人才的有效载体,是衡量和体现一个国家或地区人才工作实力的重要指标之一。近年来,我们在组织人才项目评审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基层人才工作部门、参与申报但未入选项目的人才及所在企业负责人等的咨询、质问,如“请问下我这次没入选省人才项目的原因是什么?”“如果下一次申报,我还有哪些地方需要改进?”“这位人才在我们企业是顶梁柱,对企业贡献很大,这次没入选项目真的太可惜了!”等等问题,我们在耐心细心为咨询者答疑解惑的同时,深切感受到人才企业对落选项目的高度关注,尤其是想要了解项目落选原因的急切心态。通过电话咨询、微信交流等方式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国范围内几乎没有哪个地方或部门系统化、常态化开展对落选人才项目的反馈工作,人才项目“一落了事”现象普遍存在。未开展落选人才项目反馈的原因,主要有三种情形。

一是落选项目数量较大,认为反馈起来工作量大。一些人才工作职能部门认为,各级人才项目申报虽然经过层层筛选,但按申报实际及相关比例要求,实践中参评数量仍较大,落选数所占参评数比例仍居高,评审后既要重点关注入选项目,又对落选项目进行反馈,存在时间不够、人手不足等困难问题,费时费力,加之个体项目落选原因均有差别,要做到一一反馈更是难上加难。同时,他们认为,人才项目自动员申报起始阶段各程序均未为对落选情形作出反馈等明确说明,属于“可不为”情况,自然不用“没事找事”。

二是评审标准拿捏不准,认为反馈起来没底气。一些人才工作者认为,人才千差万别,人才项目也各有特征,组织专家评审项目过程中,专家能力也存在差异性,不同专家对同一项目的看法有别,同一专家对不同项目的看法也有异,对项目评判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加之人才工作者对人才项目的熟悉度、把握度不一,在客观评审标准和主观评判定式思维间难以找到反馈的平衡点,同时,项目评审环节尤其是人才现场答辩表达等也存在一定的偶然性,导致落选具体原因难明确、难具化,无法反馈;如作粗枝大叶式反馈,其结果可能会令人才或企业不满意而出现投诉、举报等情形,认为会给单位和个人带来压力而没有十足的底气去反馈。

三是考核目标导向影响,认为反馈起来没必要。一些人才工作者直言,地方人才工作一般以上级人才工作目标考核任务为导向。人才工作围着考核转,直接导致有关部门在项目评审后,把主要精力、主要资助等均放在入选项目上,他们认为能入选的项目就是好项目,能在上级考核中加分就是“王道”,至于未入选的,不管不问、不作反馈,也不会影响考核结果,他们认为即便作了反馈,也是走过场、搞形式,因此觉得没有反馈的必要。

人才是第一资源,人才优势就是发展优势。当前各级各类人才项目及相关配套政策和资助资金等,在各层次人才集聚和提升人才创新创业成功率等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随着社会分工向精细化推进,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产业转型升级、企业创新创优等对各层次人才的需求越来越旺,在人才总量越来越多、人才项目及其入选名额有限的现实背景下,建议在加大对入选人才项目支持的同时,加快建立人才项目落选反馈机制,加强对落选项目人才的跟踪关爱,更大范围、更有成效凝聚更多人才和智慧,切实拿出尊重人才、尊重知识的真情实意和具体行动,真正打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人才生态,实现“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一要构建反馈工作政策保障体系。从国家层面制定落选人才项目反馈工作相关政策举措,推动落选人才项目反馈工作逐步成为人才项目申报体系中的规定动作,打消一部分人想反馈却没有“相关依据”的顾虑。地方或部门根据本地人才项目实际建立反馈工作配套举措,确保反馈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要建立分层分类反馈机制。由人才项目实施主体牵头,分别围绕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人才项目等各层级人才项目,联动有关部门,通过评审现场旁听、入选项目公示期同步反馈、文件信函逐一通告、集中座谈面对面交流等方式进行逐级反馈。同时细化反馈指标,对硬指标、软指标等分别进行定量反馈或客观评判。确保落选项目“落在明处”、落选者心服口服。

三要建立落选人才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建立落选人才项目数据库,动态掌握落选人才项目情况,针对潜力较大的落选项目在发展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时给予帮助,必要时给予专项资金资助支持。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及时发现人才项目“好苗子”,培育优质人才项目“后备库”,同时建立优质落选项目优先再申报机制,实现反馈工作向优质服务的转变。

四要推行落选项目反馈工作容错机制。针对反馈标准拿捏不准、反馈后可能会给人才带来一些负面效应,造成人才工作者或相关部门单位工作上的压力等实际情况,建议针对反馈工作建立容错机制,对按照落选项目事实指标客观反馈但有人才或企业不满意而投诉的,在对企业人才等进行必要的投诉意见回复后,可不予追究反馈工作相关部门或有关人员责任。(刘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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