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博士后人才培养机制的问题与思考

《中国人才》     2020-12-10 08:41     浏览:4551


博士后制度是我国培养创新型青年人才的重要制度。自1985年建立以来,已经走过35年历程,培养了一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取得了一批重要科研成果,为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目前,博士后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仍面临一些问题,如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建设落后、博士后培养过程中缺乏科学的评价机制等。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博士后人才培养机制,使之更科学和规范。

                                                                             ——编者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稳步提升、科教事业蓬勃发展、人才资源持续汇聚,博士后制度已逐渐成为培养创新型青年人才的重要制度。

我国的博士后制度从起源上来说,是在借鉴发达国家培养高层次青年人才的经验基础上,于1985年正式建立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是指获得博士学位后,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进行研究工作的人员,是我国有计划、有目的培养的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是专职科研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技创新的生力军。由高校和科研院所设立的称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由企业和其他单位设立的称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覆盖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领域,最初集中于理学、工学领域,目前已覆盖全部13个学科门类的110个一级学科。

博士后人才培养机制的意义

截至2019年,我国共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72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994个,累计招收了23万余名博士后研究人员,他们已经成为国家的科研技术骨干、学术带头人和科学领军人物,为我国科研实力与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作出了巨大贡献。

一方面,博士后制度吸引了大批优秀留学人员回国工作,为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开辟了新的通道。有助于培养大批高水平的科研人才、学术带头人和高级管理人才,使博士从非独立的科研工作者成长为能自我选择研究方向、独立组织科研活动的学术带头人。

另一方面,博士后制度推进了企业自主创新。由企业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可以独立或联合高校、科研机构一起招收博士后,有力助推了企业科研和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后还促进了学术交流和相关学科、交叉学科、前沿学科的发展,为产学研的结合探索出了行之有效的模式。

博士后人才培养机制所面临的问题

我国的博士后制度已经成为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的重要举措。自博士后制度确立以来,我国的博士后人才队伍规模经历了飞速的发展历程。据统计,2019年我国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人数达25514人。然而,在博士后人才培养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指出我国博士后制度存在定位不够明确、设站单位主体作用发挥不足、培养质量有待提升、招收培养评估办法不够健全、国际化水平不高等问题。此后,国家和地方管理部门纷纷出台政策,支持博士后设站单位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

2017 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印发,文件明确博士后人员定位,完善博士后管理办法,提出严格控制博士后的招收等。但实际上仍有一些设站单位,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建设、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进出站考核、学术评价体系及激励和约束机制等方面没有太多的改变。

近几年,随着博士后规模的扩大,博士后人才培养机制也面临着新的问题。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建设落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教育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化,现有的博士后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充分调动地方管理部门和设站单位的积极性。目前很多设站单位在运行体制、经费管理和评估体制等方面都能够按照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规划与相关规定来进行,但在依据设站单位和学科专业的特点形成有规范、可操作的制度方面,显得不足。此外,一些设站单位的管理工作细则也不完善,导致博士后的日常管理工作和质量评估因人而异,无章可循。

——博士后培养过程中缺乏科学的评价机制。我国博士后制度的主要目标是培养创新型青年人才。随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不断扩大、博士后研究人员规模不断增加,博士后的培养质量成了人们比较关心的问题。

一方面,缺乏科学的考核评价办法。博士后入站时,由于没有科学的学术评价体系,无法对其学术水平和研究潜力进行评估。在培养过程中,目前现有的学术评价体系又过多地强调成果数量和形式。相较而言,国外一些知名大学并不一定强调论文被什么数据库收录,而是更加看重论文研究工作对行业发展产生的实际影响。统计表明,我国每年的SCI论文发表总量已经仅次于美国,但论文的影响力则远落后于美国、英国、日本等国。

另一方面,由于没有专业的评估机构,而且各设站单位的评估标准各不相同,对设站单位及合作导师缺乏约束机制。根据《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应强化设站单位专家学术委员会在博士后进站遴选、中期考核、出站评定中的作用,发挥博士后合作导师在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培养、考核、管理等方面的作用。但事实上,很多设站单位尤其是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没有严格遵守这个规定,在引进人员的标准上过于宽松,对科研成果和出站报告的鉴定或高或低、或松或紧,没有一套科学的考核标准和严格的审核体系。

——企业对博士后人才培养的重视程度有所欠缺。企业可以单独招收博士后,也可以联合高校招收博士后。但是企业招收博士后的标准与高校不同,比如,对科研课题的选择以及考核标准不一样。大多数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希望博士后能为企业开发新产品,或解决生产中的难题。企业从立项、选人到出站考核各个环节,考虑更多的是博士后研究人员能否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而较少考虑博士后的培养问题。

探索博士后人才培养机制的改进措施

从近百年来的诺贝尔奖获奖历史来看,重要的科研创新已经从本学科内的发现逐步走向学科间的交叉、整合。各设站单位要想提高科研实力、增强竞争优势,应重视学科调整和专业优化重组工作,组建一些具有良好师资基础、行业特色、发展潜力的学科以及以高新技术为背景、有应用前景的新兴学科。

因此,设站单位可以根据学科特色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开设全新的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实现设站单位之间多学科协调发展和专业口径的逐步拓宽。设站单位还可以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在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等方面招收和培养博士后。

——构建科学的学术评价体系。没有科学的考核标准和严格的审核体系,博士后的学术成果和实际影响力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为了使博士后真正开展原创性的研究工作,为本领域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应构建一套合理的评估体系。

根据《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设站单位应对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类型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分类培养、分类评价。在博士后入站时对其学术水平和研究潜力进行评估,把好博士后招收的质量关。在博士后进站工作过程中,对其研究进展和工作价值进行评价,从而保证其研究工作的创新性。出站时更需对其研究工作进行全面的评估,从而确定其研究能力和专业技能是否得到提高,能否胜任后续工作等。

——构建科学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设站单位应充分发挥在站博士后的科研创新性及合作导师的指导作用,提升博士后与合作导师的工作积极性。一方面,增加博士后资助标准。2016年,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发布了《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对入选的博士后每年资助30万元,两年共60万元,这个标准与发达国家对博士后人员的资助水平基本相当。另一方面,应对合作导师的职责作出明确规定,提高合作导师的指导费标准。

——加强校企合作,提高培养质量。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博士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促进了企业与高校的合作,还为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提高创新能力、推动技术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要想提高企业博士后的培养质量,必须要逐步完善企业与高校的合作机制,加强学术交流,以求技术储备、经济效益与学科建设、学术研究的平衡与统一,实现工作站与流动站的良性互动。

在校企合作过程中,要充分发挥高校合作导师指导企业博士后进行科研工作的重要作用,使校企之间能够共享高校人力资源、学术资源和研究平台。同时,企业需要改变重使用轻培养,重短期利益、轻长期利益的认识。在德国,工科院校的教授,往往被要求具有企业研发的工作经历;而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大多具有大学多个阶段的科学教育工作训练,这使得校企合作非常顺利。据调查,近两年在国家组织进行的企业博士后工作评估检查中发现,凡是校企合作较好的单位,招收博士后就比较多,工作比较顺畅,科研成果也较为显著。

博士后人才培养机制是博士后制度中的重要环节,是博士后科研人员水平提升的保障,是确保博士后科研创新性与发展性的关键措施。不断改进和完善博士后人才培养机制,将有助于培育一支富有朝气、有创造力的博士后队伍。(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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