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区:强化“三项职能”提升案管工作质效

广西纪检监察网     2020-12-11 08:22     浏览:2260


今年以来,贺州市平桂区纪委监委不断强化案管工作的线索数据“研究室”、组织协调“办公室”、监督检查“督查室”三项职能,全面提升案管工作质效。1至11月,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738件次,立案137件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8人,给予组织措施257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75人次。

线索数据“研究室”提供服务决策。创新建立问题线索动态管理制度,实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分类处置、跟踪督办以及定期销账机制。通过建账“明底数”动态清零、销账“促落实”跟踪督办、结账“看成效”分析研判等方式,加强对问题线索的跟踪管理、统计分析,有效防止线索流失和错判研判,进而把握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原因、趋势,分析政治生态以及为反腐趋势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同时,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大督办,全面清理积压问题线索,彻底摸清底数,共清理出问题线索1190件,推动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更加精准、及时、规范,全面提升处置能力。

组织协调“办公室”督促快查快办。健全完善案件快查快办、案件会商、问题线索督办等制度,对超期未处置、暂存待查和长期未办结的问题线索重点分类督办。对中央巡视组、中央纪委、自治区党委巡视、审计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建立专门跟踪督办机制,强化快查快办。同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与司法、审计、行政执法机关等部门的沟通会商常态化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今年1至11月,收到问题线索并处置134条,其中司法移送问题线索13条。

监督检查“督查室”确保办案安全。印发《贺州市平桂区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安全目标责任制度》等六项制度,层层签订《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审查调查安全责任书》,推动审查调查人员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安全文明审查调查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审查调查安全。同时,通过开展审查调查安全自查自纠和风险点排查,重点对遵守办案程序、履行办案手续、执行办案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被调查人员合法权益情况。(贺州市平桂区纪委监委 莫钊丽)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