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平桂区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啟波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广西纪检监察网     2020-12-22 10:04     浏览:3101


日前,贺州市平桂区纪委监委对平桂区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啟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杨啟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大量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高档礼品、购物卡,违规入股矿山企业并接受分红,且违规接受矿山企业给予的干股,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并收取高额利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滥用职权,压案不移,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杨啟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使命,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涉嫌违法犯罪,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顶风违纪违法,甘于被“围猎”,纵容包庇非法采矿行为,为非法采矿企业充当“保护伞”,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平桂区纪委监委研究并报平桂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杨啟波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贺州市平桂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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