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通报4起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广西纪检监察网     2020-12-24 08:30     浏览:2749


近日,自治区纪委通报4起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分别如下:

1.南宁市上林县民族实验学校套取学生早餐费问题。2017年至2020年期间,上林县民族实验学校通过虚增供货数量、次数和价格差来获得“回扣款”的方式,套取学生早餐费共2.71万元,用于学校教师加班工作餐、学校活动聚餐等开支。2020年7月,时任校长李薇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副校长杨海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学校总务主任兼出纳岑桂珍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时任学校会计李小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梧州市岑溪市大业镇水产畜牧兽医站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问题。2018年10月,大业镇水产畜牧兽医站副站长陈恒没有按照动物检疫申报的规范流程,违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A证66张,涉及生猪25093头。此外,大业镇水产畜牧兽医站对已出具存在错漏的A证,未按规定进行作废处理,导致猪耳标出现重号问题。对此,陈恒负有直接责任,站长梁伟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9月,梁伟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玉林市玉州区城北街道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问题。2017年至2018年,梁祺任城北街道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站长期间,组织开展耕地保护日常巡查工作不到位,未按要求完成卫星照片违法图斑的查处整改工作;此外,对辖区内非法采砂行为打击不力,导致当地生态耕地资源被严重破坏,国土资源严重流失,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20年6月29日,梁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4.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樟乡改厨改厕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韦群飞作为金秀县大樟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违反工作纪律,对煌庭能源公司代建的大樟乡改厨改厕项目监管不到位,未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验收,在大部分项目未达标且未验收的情况下,仍签字同意拨付工程款,造成不良影响,韦群飞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12月,韦群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严肃查处上述典型案例,体现了各级党委、纪委坚决整治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坚定决心。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巩固和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目标导向,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韧劲,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成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继续聚焦基本民生保障开展监督,紧盯教育保障、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强化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做到标本兼治,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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