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第四届全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主要事迹(6):徐卫

八桂先锋     2021-01-20 09:03     浏览:4900


 

广西第四届全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主要事迹(6):徐卫

徐卫(左二)下乡调查案件

 

徐卫,女,回族,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一级法官。在审判工作中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爱岗敬业,克己奉公,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为大局服务,办案业务能力强,先后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记个人一等功等表彰。

 

徐卫:用心办案 为民解忧

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徐卫,20多年如一日在司法一线务实为民,以实际行动彰显一名人民法官的担当。她先后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等称号,近期,获得自治区“人民满意公务员”表彰。

“徐卫工作扎实,办案能力很强,办案效率非常高。”这是港南区法院院长陈历南对她的评价。

2019年底,民事审判庭在审理谢某等20个劳动者与上海某建筑公司等31件劳动争议案、贵港某制衣公司与刘某等33个劳动合同纠纷案时,徐卫要求主办法官在确保案件质量前提下,快立、快审、快结涉农民工权益的案件,将双方互为原、被告的案件合并审理。前一案件在2019年底前审理完毕,让数十名农民工在年终岁尾拿到了欠薪;后一案件也仅用了40天就结案。

 

广西第四届全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主要事迹(6):徐卫

 

办案效率高,靠的是扎实的调查审理,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

近3年来,徐卫分管的民事审判庭共受理案件2499件,审结2450件,结案率98%。其中,她个人受理案件561件,审结551件,结案率98.22%,个人办案量、结案量均居自治区及贵港市法院系统前列。

处理繁杂的民事纠纷,徐卫凭着丰富经验总能迅速找到问题症结,并竭尽全力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广西第四届全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主要事迹(6):徐卫

 

去年疫情期间,在审理一桩买卖合同纠纷案时,徐卫采取网络开庭方式,促成了双方调解,既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规避了疫情传染风险。

其实早在2013年,徐卫就大胆先试,率先创立了借助网络平台对当事人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进行网上司法确认。该创新举措获得了自治区高级法院的批示肯定,此项工作至今仍然一直走在全区法院前列。

此外,徐卫结合实际情况,对涉及权利义务清楚,标的在1万元以下的民间借贷、租赁合同等案件,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对这些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均能在1个月内结案,使简单官司不再“跑马拉松”。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