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用好“第一种形态”打好廉政“预防针”

广西纪检监察网     2021-03-26 08:18     浏览:5632


“你作为领导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弦,自觉净化交友圈,严禁利用职务影响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2020年4月,贺州市纪委监委对某县一名副县长进行提醒谈话。

原来,该市纪委监委收到群众举报,该副县长利用职权为多个分管领域工程谋利,与工程承包商有利益输送关系。该市纪委监委迅速启动问题初核程序。经调查,未发现该副县长利用工程项目谋利,其确实和某工程承包商家属有资金往来,但只是正常的私家车买卖交易。

虽然群众举报失实,但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不应该与分管领域工程承包商交往过密。于是,该市纪委监委还是对该副县长进行提醒谈话,抓早抓小,打好廉政“预防针”。

这是该市纪委监委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既把“严”的主基调坚持下去,又善于做到“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一个实例。

该市坚持通过“书记抓、抓书记”压实“两个责任”,作为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抓手。按照层层设防、级级把关的监督思路,落实廉政约谈、提醒约谈、诫勉约谈等形式,推动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带头运用“第一种形态”,着力解决“不会用”“不愿谈”的问题。印发《中共贺州市委常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约谈工作暂行办法》,对政治监督、巡察监督中发现存在的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等问题,市委主要领导带头约谈党组织主要负责人。2020年以来,市委主要领导对10名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开展廉政约谈,督促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还对工作不力、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等问题的9名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提醒。该市领导带头严格落实“第一种形态”运用,强化约谈提醒传导压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2020年以来,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干部283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占70.3%。

该市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2020年以来为调查核实属于失实举报的35名党员干部和4个单位(村委)澄清正名,用实际行动为实干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李柏源 廖添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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