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乡村人才振兴“硬”措施 让各类人才“大显身手”

中国组织人事报 摄图网 “美丽昭平”微信公众号 南宁晚报     2021-04-02 08:45     浏览:9969


鼓励通过促进成果转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退休农业专家、科研人员投身乡村振兴。

探索公益性推广与经营性服务融合发展机制,引导农技人员提供增值服务并合理取酬。

 

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为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激励和引导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推动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以“硬”措施促进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

加强农业创新领军人才引育。实施“百名高层次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入桂”工程,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合作发展产业。积极邀请院士、首席科学家、产业体系专家到广西开展考察指导、科技研发和产业合作。组织农业科研院所、职业院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园区企业等到“双一流”高校招才引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创新型农业企业合作共建联合实验室或创新中心。强化资金、项目支持,加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广西创新团队建设力度,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科研攻关、技术支撑。加强涉农高校和农业职业院校建设,发挥高等教育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发展壮大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实施“百万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工程”,建立高素质农民培养制度,完善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培育体系。优化农业从业者结构,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骨干、农林业实用人才带头人、青年农场主、农业经理人等培育,注重从传统农民、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中培育高素质农民。实施“广西农业品牌达人培养计划”,积极探索实行农村电商人才星级管理,力争每个行政村都有1名以上从事农村电商业务人才。鼓励涉农高等院校、农业职业院校等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扩大涉农职业教育学校在农村招生规模。鼓励线上教育服务平台向乡村人口推广覆盖,推动网络教育下乡。

 

广西出台乡村人才振兴“硬”措施 让各类人才“大显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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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乡村人才集聚平台载体。鼓励农业产业园区结合实际创设人才载体,根据营业收入、技术创新、行业带动、项目绩效、高层次人才集聚程度等进行综合评价并给予奖励。建设一批星创天地等农村创新创业基地和农村创新创业人员孵化基地,引进培养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打造乡村产业人才“洼地”。大力推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建设,着力培养农业产业化带头人。加强农业对外合作科技支撑与人才培训基地遴选、认定和建设,支持农业走出去高端智库建设,搭建校企人才对接桥梁与合作平台。在县乡两级设立乡村人才服务绿色通道,为乡村人才提供服务。

推动各方面人才向乡村流动。在接续推进乡村振兴中,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深化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现乡村优势特色产业科技服务全覆盖。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支持各地面向海内外企业家、创业者和金融投资业者、专家学者等各类人才招募“乡村产业合伙人”。引导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律师、技能人才等返乡下乡人员和本地“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在乡村创新创业,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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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乡村人才政策激励力度。鼓励通过促进成果转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退休农业专家、科研人员投身乡村振兴。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标准逐步提高机制,落实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等待遇。探索公益性推广与经营性服务融合发展机制,引导农技人员提供增值服务并合理取酬。落实小额贷款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规定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落实乡村人才社会福利保障,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返乡入乡创新创业人员按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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