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强化巡察结果运用 推动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广西纪检监察网     2021-05-12 08:31     浏览:5931


“印发的村级财务管理负面清单,为今后我们履职划出了‘红线’,标明了‘雷区’,让我们更清楚在财务管理方面什么是不能违反的,什么是坚决不能干的。”新履职的昭平县黄姚镇春甫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韩伍新说道。

今年4月,由该县财政局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印发了《昭平县村级财务管理负面清单》,负面清单直指审批程序、收入管理、支出管理、其他管理等四大方面存在的31个具体问题,从制度上解决巡察发现“村级党组织普遍存在村级经费使用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严格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推动村级财务管理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村级财务管理的负面清单主要有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违规兼任报账员、公款私存、现金坐收坐支、违规超标准报销差旅费、交通费、会议用餐以及发放劳务费、误工补助,违规发放各类补贴、伙食补助等……”该县北陀镇平恩村新任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展新对村级财务管理负面清单内容熟读熟记,表示要深刻汲取上一届村“两委”干部集体违纪带来的教训,带领新一届村“两委”班子贯彻执行好村级财务管理各项规定,杜绝类似违规违纪问题的再次发生。

此前,北陀镇平恩村在县委一次常规巡察中被发现存在巧立名目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后经审查,确认该村通过违规报账形式,套取公用经费或扶贫专项经费用于发放村干部福利补贴、慰问金,使用公款购买礼品送礼和发放镇、村干部新年红包,涉案款物近3万元。2020年9月,平恩村党支部书记曾某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委会主任邱某先、村委会副主任邱某仁、村监委主任邱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村党支部副书记李某萍作诫勉谈话,其他参与的村务工作者作批评教育,全部退缴违纪所得。

“巡察效果好不好,关键看整改落实情况,对于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我们既要想办法通过完善制度机制去堵塞‘漏洞’,还要抓早抓小、失责必究、问责必严。”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该县纪委监委针对村级巡察中发现的“村(社区)党组织普遍存在财务管理混乱、巧立名目发放各类补贴”问题,曾于2019年在全县范围内先后开展了村(社区)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自查自纠,以及自查自纠“回头看”,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活动期间,共排查了12个乡镇152个行政村,排查出问题338个涉及人员210人,清退违纪款78842元,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14人,集体约谈2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免去职务2人。

“感谢组织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该县樟木林镇新华村委会原主任叶某翔在全县开展的村级(社区)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自查自纠活动期间,主动向樟木林镇纪委坦白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不及时上账报账,现金活动资金较大的问题,并在自查自纠期限内,将没有票据报账的35000元存入新华村委账户,整理票据后,经该村“三委”审核确认应报账目91270元,以及由其本人保管的5108.97元现金一并存入村委账户。鉴于叶某翔能主动交代问题,符合从轻或者减轻处分情形,2020年5月,叶某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逐一对照村级财务管理负面清单对行政村(社区)开展‘大体检’,不断推动巡察结果转化为治理效能。”该县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潘秋平 玉万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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