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就《贺州市系统集成创新激励干部在东融一线担当作为实施方案(2022—2024年)》等“1+N”系列文件答记者问

贺州日报     2022-04-09 18:18     浏览:6480


近日,经市委同意,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相继印发了《贺州市系统集成创新激励干部在东融一线担当作为实施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等“1+N”系列文件。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就系列文件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突出特点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自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实施以来,各地对如何贯彻《意见》进行了深入探索和实践,2018年我市出台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1+9”文件,此次出台“1+N”系列文件,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1+N”系列文件主要是指“1个方案、8个配套文件”,1个方案就是2022年1月印发的《贺州市系统集成创新激励干部在东融一线担当作为实施方案(2022—2024年)》,8个配套文件就是2022年2月印发的《贺州市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贺州市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一票肯定”直优考评办法(试行)》《东融一线干部“七必谈五必访”实施细则》《贺州市领导干部职级调“下”及重新启用实施办法(试行)》《贺州市强制休息办法(试行)》《贺州市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工作效果评估办法》,以及2022年3月印发的《贺州市职级公务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员职级职数使用管理的七条措施》。可以说,“1+N”系列文件与中央、自治区相关文件一脉相承,是在深入调查评估、广泛听取意见、充分研究论证、汇集各方智慧的基础上形成的,历时半年多时间,数易其稿,经市委研究同意后,分别以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名义印发。  

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是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重要举措。我们出台系统集成创新激励干部在东融一线担当作为“1+N”系列文件,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创造性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以勇于求变、敢于求新、善于求质的精神推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集成创新,创造性地推动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关于推进制度系统集成的决策部署在贺州落地落实。二是突出系统集成。将各项散落的政策措施集中“打包”,形成聚合效应,全方位全过程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着力打造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工作“3.0”升级版。三是完善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制度体系。在2019年出台的激励干部担当作为“1+9”系列文件基础上,进一步打通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工作的“堵点”“难点”,填补职级干部管理、关爱干部身心健康等政策“空白”,形成完备的制度体系。  

问:《实施方案》突出了集成和创新,它的主要目标、主要内容和主要特点分别有哪些?  

答:《实施方案》共分为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4个部分,其中,在第二部分总体目标中,鲜明提出了“打造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工作‘3.0’升级版”的目标。第三部分主要措施从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政策支撑体系、建立健全待遇保障体系、建立健全跟踪评估体系4个方面细化了16条具体举措,即:建立议事协调机构,组建工作专责小组;加强日常督促指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打开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的思想解放“总开关”,树牢有为者有位、吃苦者吃香的选人用人“风向标”,畅通能者上、庸者下的能上能下“双车道”,用好奖得心动、罚得心痛的奖优罚劣“指挥棒”,营造为担当者鼓劲、为实干者撑腰的容错纠错“生态圈”,打好体现组织温度、激发内生动力的关心关爱“组合拳”;提高基层干部工资待遇,健全奖励性补贴二次分配制度,建立村(社区)干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奖励机制;开展政策措施专项评估,开展激励干部效果评估,开展服务对象体验评估。  

主要有两个方面的突出特点:  

一是工作系统化。在工作机制上,从组织部门单打独斗变成了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增强了工作合力。在工作模式上,从文件“一出了之”变成了文件“出台—实施—评估”全程跟踪管理,形成了有始有终的工作闭环。  

二是措施集成化。《实施方案》把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组织体系、政策体系、保障体系、评估体系集成在一起,并一体推动思想解放、选人用人、能上能下、容错纠错、考核评价、关心关爱等6个方面的激励措施融汇贯通,提高了激励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构成了既有顶层“规划图”和中观“设计图”,又有具体“施工图”的完整链条。  

问:我们注意到,各地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票否定”的比较多,“一票肯定”的少,请问我市“一票肯定”直优评定的设定条件是什么?评定结果如何运用?  

答:此次出台的《贺州市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一票肯定”直优考评办法(试行)》明确,市委每年统筹拿出一定数量的优秀名额,对符合“一票肯定”条件的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参加“一票肯定”直优评定的领导班子,需要符合“让党放心、让群众有信心”领导班子要求;参加“一票肯定”直优评定的领导干部,需要符合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以及年内负责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对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等条件。  

在结果运用上,获“一票肯定”的领导班子,所在单位年度绩效考评总分加2分;获“一票肯定”的领导干部,不占所在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所在单位年度绩效考评总分加1分。强化对获得“一票肯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跟踪培养,落实“五个优先”,即:优先宣传褒奖、优先选送培训、优先评先评优、优先提拔重用、优先解决诉求。对在“一票肯定”直优考评中弄虚作假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当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函询或诫勉谈话,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各类先进事项评选的资格,必要时进行组织调整或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查处。  

问: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一直是制约干部工作的一个难点问题。对领导干部职级调“下”及重新启用是系列文件的重点和亮点,请问哪些干部会被职级调“下”?已经调“下”的,还能再“上”吗?  

答:出台《贺州市领导干部职级调“下”及重新启用实施办法(试行)》,体现了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用人导向,是我市破解干部能上能下问题的重要举措。  

(一)领导干部存在以下14种情形,经组织提醒、教育或函询、诫勉没有改正,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级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降低职级:政治立场不坚定,理想信念动摇,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违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搞“一言堂”,擅自改变党组织决定的;组织观念淡薄,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分工、调动、交流等决定的;不执行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填报甚至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的;个人身份、简历等人事档案资料弄虚作假的;在关键时刻和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偷奸耍滑,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思进取、贪图安逸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或未经审批在企业兼职领取报酬的;利用职务便利、职务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特殊待遇的;品行不端,违背社会公德、社会公序良俗,造成不良影响的;在年度考核测评中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或者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或连续两年被认定为基本称职等次,或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受到降职处理或撤职处分的以及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领导干部降低职级后,对符合晋升职级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重新启用:失职被问责后,能够深刻反省且工作实绩突出的;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两次及以上,或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在处置重大事件或服务中心工作贡献突出的;工作业绩明显,取得重大成果的;符合其他有关规定可重新启用的情形。此外,还明确了不得重新启用的情形,主要包括因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搞“七个有之”,或因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或因严重违反群众纪律、纵容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或因严重违反生活纪律、治家不严、存在严重生活作风问题造成恶劣影响受到重处分的;因所犯错误群众反映强烈或者因重特大事故事件受处理处分,事态没有平息、影响没有消除的;受处理处分后缺乏正确认识、不改正错误,精神不振、工作不认真负责的。  

问: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新时代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与广大公务员群体切身利益紧密相连,请问系列文件如何用这一制度激励公务员担当作为?  

答: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重大改革任务。自《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施行以来,有力调动了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拓宽了公务员尤其是基层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收到良好的成效。为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制度机制,我市结合实际,出台了2个配套激励措施。  

一是出台《贺州市职级公务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提出加强职级公务员的管理,鼓励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积极参与中心工作、参与巡察督导、提供决策咨询和帮带年轻干部等,继续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发光发热。对这部分职级公务员的考核,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单列,并在考核结果运用、奖励性补贴等方面作适当倾斜,充分发挥激励作用。  

二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员职级职数使用管理的七条措施》,从突出实干实绩晋升导向、严格职级晋升程序标准、注重提升持续激励效应、科学合理把握各层级人员晋升比例、统筹用好领导职务和职级两种晋升渠道、实行职级能上能下、强化党委(党组)把关作用等7个方面,加强对公务员职级职数的统筹使用,进一步发挥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最优效应,激励广大公务员在乡村振兴、高水平建成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实践中担当作为。  

问:近年来,基层干部的身心健康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此次出台的系列文件在关心关爱基层干部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答:组织上关心关爱干部,是干部心无旁骛干事创业的坚强后盾,也是系列文件中的一个重点,我们在《实施方案》中专门提出了“一措施一体系”,即打好体现组织温度、激发内生动力的关心关爱“组合拳”这一措施,“建立健全待遇保障”这一体系,就进一步为干部松绑减负、提高干部待遇,提出了明确要求,并专门出台了关心干部身心健康的2个配套文件,让广大干部在工作上得到关爱、生活上得到关心。2个配套文件,也都是结合贺州实际,将一些现行的措施制度化规范化,在全区率先出台的制度。  

一是出台《东融一线干部“七必谈五必访”实施细则》。对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领域、各条战线的一线干部开展谈话和探访。其中,“七必谈”包括东融一线干部存在思想情绪波动明显、履职欠缺不到位、工作岗位调整、人际关系紧张、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违法违纪问题处理、干部申请谈话等七种情形之一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组织(人事)部门与相关干部谈心谈话。“五必访”包括东融一线干部及家庭存在干部本人因病住院,家庭关系不和睦,家庭出现困难,干部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去世,干部婚嫁和生育等五种情形之一的,由干部所在单位根据不同情形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探访,疏导干部情绪、凝聚思想共识、排除后顾之忧。  

二是出台《贺州市强制休息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存在承担繁重工作导致连续加班熬夜数日且长期未能得到休息;因超负荷工作导致身体已不适合进行工作,但仍坚持在岗工作;因紧急工作加班通宵达旦或其他因工作原因造成无法正常休息等四种情形之一的干部,由所在单位对其执行强制休息,关心关爱干部身心健康,充分保障干部休息休假权利,激励干部更好担当作为。《办法》还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把强制休息办法作为组织主动关心关爱干部职工身心健康的重要举措,强制休息时间不抵销正常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时间,强制休息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问: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如何才能保证“1+N”系列文件落地落实?  

答:首先,《实施方案》一一明确了相应的责任单位,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并相应制定了配套文件,进一步提升方案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其次,还专门制定了“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和跟踪评估体系”2个配套制度,全面加强对文件落实推进、评估完善等工作。具体来看:  

一是出台《贺州市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建立贺州市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实施方案》提出的激励措施,相应成立了思想解放专责小组、选人用人专责小组、能上能下专责小组、容错纠错专责小组、考核评价专责小组、关心关爱专责小组等6个专责小组,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工作职责,统筹推进全市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工作,确保责任落到实处、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出台《贺州市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工作效果评估办法》。重点是加强对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工作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坚持每年开展1次全面评估,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回访、调查问卷等形式,全面了解干部的实际感受,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对现有政策进行完善,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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