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贺州市出台八个“严”措施培育“青年廉洁先锋”

贺州先锋     2022-05-02 22:27     浏览:7697


编者按

近日,贺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联合出台《关于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年轻干部的八条措施》,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培育“青年廉洁先锋”。

 

主要措施

01严抓党性教育

02严明纪法底线

03严筑监管防线

04严肃提醒谈话

05严控廉洁风险

06严查违纪违法问题

07严密关心关爱措施

08严实各方责任

具体内容

★ 一、严抓党性教育★

把强化年轻干部理论武装作为教育年轻干部廉洁从政的首要任务。

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列为年轻干部培训“第一课”。

组织年轻干部参加“打卡红色教育基地”活动,进校园、进乡村、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担任党史故事志愿宣讲员等,让年轻干部在学习和传承中接受红色洗礼,坚定信仰信念信心。

市、县两级党委每年至少面向年轻干部各举办1期专题培训班,其中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课程比重不低于70%,确保优秀年轻干部每2至3年至少接受1次系统理论教育和严格党性教育。

二、严明纪法底线

围绕年轻干部“廉洁从政”主题,在年轻干部培训和新招录公职人员培训中,开设“廉政讲堂”专题培训课,在贺州先锋智慧党建“一云三中心”等新媒体平台开设“青年廉课堂”“青年话清廉”等专栏,强化年轻干部对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学习。

加大对本地年轻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力度,编制典型案例汇编并印送年轻干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根据年轻干部所在行业、领域和系统的特点,突出精细化、差异化、特色化,组织年轻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职务犯罪庭审现场等地接受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三、严筑监管防线

推行导师帮带制

为结对帮带的年轻干部量身定制“廉政套餐”,帮带导师协同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对年轻干部进行跟踪管理。

探索建立监督联系人制度

由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作为联系人,发现年轻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并及时向党委(党组)沟通反馈。

强化“室组地”联动监督

实现监督信息互通、问题线索联办,健全廉政档案推动形成年轻干部“廉情画像”,提示预警廉政风险。

用好体制机制

用好一线锻炼、定期轮岗交流、考察考核、能上能下等体制机制,引导年轻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

四、严肃提醒谈话

坚持“七必谈”

思想波动明显时必谈,履职不到位时必谈,工作调整后必谈,人际关系紧张时必谈,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必谈,违纪违法问题处理后必谈,干部申请谈话时必谈。

各级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每年至少与担任本级党委(党组)管理正职领导职务的年轻干部进行1次谈心谈话;组织人事部门每年至少与本级党委(党组)管理其他领导职务的年轻干部进行1次谈心谈话,与参加中青班学习的年轻干部逐一开展1次谈心谈话;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半年至少与本单位年轻干部进行1次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治,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明确要求。

五、严控廉洁风险

紧盯“管钱、管项目、管审批”等资金密集的“关键岗”,沉迷网络游戏、网络赌博、直播打赏等新时代年轻干部腐败易发多发的“关键点”,入职、任免、晋级、提拔等年轻干部成长周期中的“关键时”,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度、请示报告制度、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年度述职述廉等“关键事”,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明察暗访、个别谈话、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对年轻干部开展靶向监督,确保监督精准高效。

加强年轻干部八小时外“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每年至少组织1次廉政家访,不定期开展年轻干部家属座谈会,筑牢家庭廉洁防线。

六、严查违纪违法问题

建立年轻干部问题线索直报制度,及时处置和防范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加大年轻干部作风和违纪违法问题的查纠力度,严厉纠治年轻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作风漂浮、官老爷习气、不担当、不作为等“四风”问题,坚决纠治爱惜羽毛、贪图享乐、盲目攀比、追求低级趣味等不良习气,重点查处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以及热衷搞“自我设计”“站队投机”,警惕性不高、甘于被围猎、滥用职权,“小官巨贪”“微腐败”等问题。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扎实开展“一月一警示”教育活动,落实“一案一整改”,巩固不敢腐的惩治震慑,增强不能腐的制度约束,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七、严密关心关爱措施

树立鼓励激励的鲜明导向,严格落实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各项措施。

01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年轻干部工作中的失误进行评估认定,对符合容错免责条件的积极容错免责。对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积极稳妥做好澄清正名工作,及时消除不良影响,保护年轻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

02开展“暖心回访”行动,将被问责年轻干部列为重点回访教育对象,优先安排开展回访教育,促使其从“有错”向“有为”转变;对影响期满、表现突出的优秀年轻干部,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使用。

03注重年轻干部心理健康,建立心理体检、心理疏导制度,为年轻干部提供心理咨询、心理评估等服务。

04注重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勤廉榜样”评选活动,营造争先创优、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八、严实各方责任

01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单位出现年轻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02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帮带导师、监督联系人落实日常跟踪监管责任,从严从实抓好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

03把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情况纳入党的建设专项工作绩效考评内容,各级党委(党组)每年至少集中听取1次有关年轻干部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

04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公安、信访、审计、巡察等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信息互通,及时发现年轻干部问题,建立问题“信息库”。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格局。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