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怀三心 在“能上能下”中争做“有为”干部

共产党员网     2022-11-28 09:08     浏览:5763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能上能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规定》为“有位”更要“有为”准则,把稳“上”“下”的制度标准,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在新征程上奋勇争先、施展作为。

以“坚定理想信念”为“上”“下”准绳,做砥砺忠诚之心的“有为”干部。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党一路走来,几经挫折而不断奋起,历尽苦难而淬火成钢,靠的就是始终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对于新时代的党员干部而言,身上担着沉甸甸的历史使命,想“上”是志气,能“上”是本事,但能不“下”更是能力和韧劲,《规定》对存在政治能力不过硬、立场不坚定、态度暧昧等问题的干部畅通了能下的渠道,党员干部想要“保位”就得拿出忠诚如一的“有为”姿态,一心向党,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组织路线,立场坚定、方向准确,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与各级决策部署同频共振,始终拉好“坚定的理想信念”这一“上”“下”准绳。

以“坚持廉洁自律”为“上”“下”镜鉴,做永葆清正之心的“有为”干部。

“为政之要在于廉洁,廉洁之本在于自律。”《规定》第五条明确了工作作风、道德品行等关于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的十五种情形,廉洁自律是干部为官从政“‘上’‘下‘求索”的镜鉴标准,更是其安身立命之本,党员干部只有“把好”廉洁为民关,克己奉公,才能因“有为”而“上位”:时时严规守矩,不断培养和强化自我约束的意识和自我管控的能力,思想上勤扫“思想尘”,对照党规党纪“日省吾身”,多思“贪欲害”不妄思、常破“心中贼”不妄动;处事上甘当“老实人”,牢牢坚守政治关、权力关和生活关,层层设关、处处设防,确保不越纪律红线,不逾为官底线,不碰法律高压线,慎独慎初慎微,以“心有戒尺知高低,心存敬畏不妄为”的自觉,筑牢拒腐防变“防火墙”。

以“坚决履职尽责”为“上”“下”标尺,做常怀担当之心的“有为”干部。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是轻描淡写、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需要共产党人“在其位,谋其政;行其权,尽其职”,而想要“有位”的前提是要“有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要主动以《规定》为标尺,自我剖析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主动摈弃“只要不犯大错就不会下”的错误旧认知,抓住“小事”全力以赴、针对“琐事”履职尽责,在日常工作中,始终牢记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主动接手急难险重“烫手山芋”,主动争先甘当“热锅上的蚂蚁”,拿出“干成一事”的决心和“多干一事”的毅力,坚定落实上级安排、解决群众需求,以“时时放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都上心”的使命感,对标对表、扪心自问,始终把握好“坚决履职尽责”这一“上”“下”标尺。

(四川省富顺第二中学校 龚菊)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