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关于2024年选树自治区创建模范机关示范单位及对已授牌单位进行复核的通知》(桂直工发〔2024〕26号)精神,在市直、县(区)直各机关自评申报的基础上,市委机关工委组织开展了评选工作,经工委委员会审议研究决定,拟推荐以下单位参加2024年“自治区模范机关示范单位”评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从2024年8月26日至8月30日。
贺州市人民检察院
贺州市司法局
贺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贺州市钟山县纪委监委机关
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单位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4年8月3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至市委机关工委指导部。邮寄的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地址: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1号市委市人民政府办公楼0225室,邮编:542899,联系电话:0774—5120585。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贺州市委员会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