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委概况:中共贺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简称市直属机关工委)是主管市直属机关单位党务工作的市委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和市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目前,市直属机关工委直接管辖的党组织有近100个,共有党员总数约3300余名。
市直属机关工委主要职责
(一)指导市直属机关单位党组织对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二)指导市直属机关单位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搞好党员管理、教育以及党务干部的理论、业务培训工作。
(三)研究制订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协助市委抓好市直属各部委办局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教育;指导市直属机关党组织加强廉政建设,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有效的监督,定期了解各单位党员和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部委办局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的情况和问题。
(四)指导市直属机关单位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进市直属机关两个文明建设,定期向市委反映市直属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情况。
(五)负责市直属机关单位发展党员工作及有关的党内选举工作。
(六)审批市直属机关单位党组织的设立、合并或撤销;考核、任命机关党委及直属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
(七)根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市直属机关单位党员干部违犯党章党纪问题。
(八)加强与外地(市)机关工委及本市各县(区)直属机关工委的联系,互通情况,交流信息。
(九)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办公室:
负责各类公文、领导讲话的起草、修改、校核工作;负责市直属机关党建工作和市委各项工作部署的督查、信息交流和情况反映工作;负责行政、财会、文秘、档案、保密、图书资料的管理以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对外接待工作及机关内部工作的协调、机关群众性政治活动、社会公益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本委的人事和劳资工作。
组织部:
指导市直属机关单位党组织搞好党的组织建设;负责党员管理教育、创先争优、发展党员工作;负责管理各单位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了解并反映各部委办局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情况;负责各单位机关党委、直属总支、支部的审批,书记、副书记的考核、任免工作;规划和组织实施党务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有关党的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代表的推选与报批工作;负责管理党费和党内统计工作。
宣传部:
指导市直属机关单位党的思想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市直属机关单位党组织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群众;组织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理论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了解、交流和通报;进行形势、任务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思想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和建议;组织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和国防建设教育,负责党务干部的理论建设及培训工作;负责围绕市直属机关党的中心工作和党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单位党建工作的措施。
市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协助工委抓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检查、监督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遵守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遵纪守法教育;根据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审理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章党纪的案件,处置不合格党员;受理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及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控告、检举;负责市直属机关单位党组织纪检信访和统计工作,完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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