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昭平县乡土人才“十百千”工程 评选培育对象推荐的通知

昭平党建网     2019-08-26 15:49     浏览:4437


为积极发掘、培养、使用各领域乡土人才,引导他们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发挥乡土人才助推我县脱贫攻坚作用,根据县委人才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昭平县开展乡土人才“十百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昭人才通字〔2019〕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乡土人才“十百千”工程评选培育对象推荐工作。

一、对象范围及名额分配

(一)对象范围。在我县农村基层一线从事种植、养殖、加工、营销、新技术开发应用、新产品推广等方面工作,为我县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做出贡献,起到科技创新、推广和先锋模范作用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具有一技之长和较高知名度的生产能手、经济能人、能工巧匠。国家行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不列入评选范围。

(二)名额分配。2019年,在全县创建乡土人才创业带富示范基地10个、选育领军型乡土人才100名、培育实用型乡土人才1000名以上。由乡镇党委和县直行业主管部门分别进行推荐,具体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1.乡镇党委推荐:每个乡镇推荐县级乡土人才创业带富示范基地1个、领军型乡土人才10名;实用型乡土人才推荐名额在2018年申报纳入县级乡土人才信息库的基础上进行动态调整,动态调整比例控制在10%以内。

2.县直部门推荐:人社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经贸局、教科局、卫生健康局、文旅局、水果办、茶叶办等部门分别推荐乡土人才创业带富示范基地1个、领军型乡土人才1-3名,其它县直单位结合实际进行推荐。

二、评选组织

(一)推荐办法。示范基地和领军型、实用型乡土人才的产生,采取自下而上的推荐、评选、审定的办法。推荐单位要对照评选条件,经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各乡镇党委按照工作程序,层层把关负责,确保评选质量。

(二)组织领导。成立昭平县乡土人才“十百千”工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选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评选办”),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具体承办评选表扬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评审组,负责推荐评选初评工作。

(三)表扬奖励。由县委、县人民政府对评选上乡土人才创业带富示范基地的授予牌匾,并给予一次性发展资金5000元;对评选上百名领军型乡土人才的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发展资金1000元;对评选上实用型乡土人才,纳入县级乡土人才智库培育管理,并在产业发展方面给予政策和资金的扶持。

三、评选条件

(一)乡土人才创业带富示范基地评选的基本条件。

紧紧围绕当地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业基地、产业园、养殖园等,创办有成立公司或者合作社,并有专责的创办带头人或法人代表负责运营管理,基地能辐射带动村民脱贫致富,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进农村、农业科学繁荣发展。

(二)领军型乡土人才评选的基本条件。

近几年在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具有较好的科技创新能力,在农林水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和示范带动推广等工作中业绩突出,在安置就业、上缴税收和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农业企业经营管理者;具有上台能讲技术、到田间地头能手把手为农民群众传授技术知识的农业生产能手、农村经营能人、农民技术员、返乡创业人才和党员先锋致富带头人等,带动村民脱贫致富,帮助村民解决生产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实用型乡土人才评选的基本条件。

具有一定专业特长和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在同行业中规模较大、科技含量较高、经济效益较好、辐射带动能力较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农产品营销或职业介绍和带动当地农民致富中有一定的成效,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过程中有一定的贡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本次评选:

1.申报的基地公司企业或合作社在生产经营被通报批评或被有关部门查处的,在缴税纳税等方面受到执纪执法部门立案侦查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

2.申报个人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

3.提供虚假材料参与评选的,评选期内违法违纪造成恶劣影响,或者触犯刑法受到司法机关处理的,评选期内违反有关规定出国(境)逾期不归的。

四、评选步骤

(一)启动评选(8月20日)

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启动评选工作,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

(二)推荐申报(8月20日—8月30日)

凡符合评选条件者,可由个人向其所在行业主管部门或当地党委进行自荐申报,也可由其所在单位、村委向行业主管部门或乡镇党委推荐申报,并按推荐类别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件2、4、6)。申报乡土人才创业带富示范基地、领军型乡土人才的需同时提供生产经营基地照片电子版及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荣誉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

(三)资格审查(8月30日—9月10日)

推荐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对申报基地和个人进行初审(8月30日前),8月30日将初审通过对象名单进行张榜公示(样板见附件8),9月5日推荐单位召开班子会对公示后无异议的对象进行讨论研究,分类确定提出推荐对象,并填写统计表一式两份(附件3、5、7)。同时将申报表、统计表的盖章版及电子版报送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5日至9月10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上报的推荐人选的参选资格进行复核。

(四)组织评审(9月10日—9月20日)

1.初评:9月10日至9月15日,组织评审组对推荐对象按不高于评选类别设定名额1:1.5进行初评,9月16日将评选出的候选对象名单及材料上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复评:9月16日—20日,由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候选对象按评选类别设定名额1:1进行复评。

(五)结果公示(9月21日前)

复评后提出拟表扬名单在县级有关媒体公示5天。

(六)报批审定(9月30日前)

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拟表扬名单报县委县政府审定,确定表扬对象。

(七)表扬奖励(10月10日前)

以县委、县人民政府名义印发表扬决定。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由于此项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党委和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属地和行业管辖原则广泛宣传动员,严格标准和程序,组织开展好我县乡土人才“十百千”工程评选培育工作。

(二)压实责任。将开展乡土人才“十百千工程”情况列为乡镇党委抓人才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县直人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抓人才工作述职评议重要内容。

(三)强化舆论引导。各乡镇、各单位要开展乡土人才“十百千工程”的情况,及时上报县委人才办,同时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开展乡土人才“十百千工程”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昭平县乡土人才助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

各类申报表格可登陆昭平县党建网下载。未尽事宜,请联系县委人才办,联系人:黄良玉18775018973,联系电话:6691399,传真号码:6695600,邮箱:zpzzbrcg@163.com。

附件:

《昭平县乡土人才创业带富示范基地申报表》http://www.hzdjw.gov.cn//upload/20190826/c9ea205245d3f883a148f279a881aed3.docx

《推荐昭平县乡土人才创业带富示范基地统计表》http://www.hzdjw.gov.cn//upload/20190826/ab374976d09dc0031e4249cbce442ac1.docx

《昭平县领军型乡土人才申报表》http://www.hzdjw.gov.cn//upload/20190826/170bb21495a98a54ecdf569f0ccd0993.docx

《推荐昭平县领军型乡土人才统计表》http://www.hzdjw.gov.cn//upload/20190826/1fa496840b83eeb95c5c7b83c8200494.docx

《昭平县实用型乡土人才申报表》http://www.hzdjw.gov.cn//upload/20190826/68f254f863fcaaf80e25991f41e6f509.docx

《推荐昭平县实用型乡土人才统计表》http://www.hzdjw.gov.cn//upload/20190826/979edacaf60d86bfcff1d3378a4b2b67.docx

昭平县乡土人才“十百千”工程推荐对象公示(样板)http://www.hzdjw.gov.cn//upload/20190826/b7bf03cdacd2763e8cf15973b87b46a7.docx

 

中共昭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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